各有关设市城市市容环卫主管部门:
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《开云电子买球(中国)有限公司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等级评定的通知》(建城容函〔2012〕17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转发给你们,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定的对象
根据《通知》精神,我区将对柳州市、崇左市、东兴市、北流市、桂平市、岑溪市的生活垃圾填埋场,玉林市、来宾市、凭祥市的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害化等级评定。
二、评定的方式和时间
(一)填埋场评定
2012年3月31日前为各市自查整改阶段,自查结束后,请于4月8日前按《通知》要求将有关材料报我厅城建处。
2012年4月20日前,我厅将组织专家组对有关市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等级评定。
(二)焚烧厂评定
2012年5月31日前为各市自查整改阶段,自查结束后,请于6月8日前按《通知》要求将有关材料报我厅城建处。
2012年6月20日前,我厅将组织专家组对有关市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害化等级评定。
三、联系方式
地 址: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108室
联系人:李晋平
电 话:0771—2264310,2260050(传真)
E-mail:jstcjc8@163.com
邮 编:530028
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