桂建便函〔2016〕34号
自治区发展改革委、口岸管理办公室、质量技术监督局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、交通运输厅海事局,南宁海关,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(局):
现将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开云电子买球(中国)有限公司征求<国家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>(征求意见稿)意见的函》(建办标函〔2016〕452号)转发给你们。请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该建设标准进行研究,于2016年7月5日前将意见(纸质版和电子版)反馈至我厅标准定额处,以便汇总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;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。请予大力支持为盼。
联系人:康勇
联系电话:0771—2260357、2260359(传真)
地址: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,邮编:530028
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16年6月15日